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of HeFei
关于公布2013年合肥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/2/26 11:47:55 来源:合肥市发改委
各相关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合肥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》(合政办〔2012〕64号)要求,现公布《2013年合肥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》,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:
一、凡纳入目录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性服务收费分别实行《收费许可证》和《服务价格登记证》制度。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和《服务价格登记证》,实行亮证收费,明码标价,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二、随税征收的收费不纳入收费目录管理,由税务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。